关于2016年度劳动事务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告根据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常州市武进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武人社〔2016〕 68号)精神,2016年度武进区劳动事务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作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年度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月缴费金额
三、注意事项 1、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暂停医保统筹待遇和社保扣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大厅办理书面续保手续,重新连续缴费6个月后医保卡才可重新启用。 2、劳动事务代理人员需要重新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从2016年7月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就业大厅办理书面变更手续,从规定的社保结算期开始生效。 3、劳动事务代理人员未办理书面变更手续的,则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基数档次扣缴养老保险费。 更多信息点击武进人力资源网,网址:www.wjjy.gov.cn。 咨询电话:12333
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7月7日 上一篇: 企业薪酬管理如何实现内外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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